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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史玉柱这一名字同样具有争议性的是其创办的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征途》,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史玉柱认为,做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是第一位的。企业不赢利就是在危害社会,就是最大的不道德。(《新京报》1月10日)《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曾通过一个沉迷于《征途》的女网友的视角,对《征途》游戏内外弥漫的暴力与控制、金钱与人性景观的披露颇具震撼力。如今,史玉柱在回应“征途”游戏不道德的质疑时,抛出“企业不赢利就是最大的不道德”的论调,无疑会让自己的“道德水准”在公众的认知中再降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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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不讲道德只讲“逐利道德”的史玉柱,我们是否应当仅仅简单地从道德上进行批判?至少在我看来,这种简单的道德批判不仅失之非理性,而且也会遮蔽问题的真相。就“企业不赢利就是最大的不道德”的论调而言,其实是说了一句大实话。
企业该不该讲道德,这一价值判断的结论是肯定的。但企业如何讲道德,这一实证的技术判断,却有着不同的制度路径。一种是要求企业自觉地讲道德,另一种是通过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要求企业“被动”地讲道德。前者完全出于企业的道德自觉,而后者则来自制度的外在约束力,只要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能够全部到位,企业就会不得不“有道德”。
按照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法治比人治更有效率,也更有稳定的可预期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要让企业“讲道德”,最重要还是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也就是说,在道德的“征途”上,企业宣称“不赢利就是最大的不道德”无可厚非,但外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从来都不应更不能缺席。否则,以不赢利为最大的不道德的企业,真的就要不讲任何道德只顾惟利是图了。
具体到“征途”游戏上,“征途”道德规范的主角从来都不应该是企业。正如史玉柱所强调的那样,企业在运营时最重要的是不违法,因为一旦企业违法,就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在企业不违法运营的前提下,网络游戏的道德与否,其实与法律的疏密以及法律的执行力度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形同虚设,如果网络防沉迷系统漏洞百出,甚至说相关执法部门屡屡不作为,以不赢利为最大的不道德的企业,又有什么动力去培养自己的社会道德呢?
[责任编辑:wychanyz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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